
潮新闻客户端记者黄玉环通讯员魏澜赵媛媛
配资平台查询入口直播间里主播信誓旦旦地承诺“假一赔四”算不算数?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标注“不退不换”就能免责吗?未成年人巨额打赏的钱能不能全数追回……这些困扰着诸多消费者的问题,今天杭州的一场新闻发布会给出了答案。
3月13日,在“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”即将来临之际,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杭州互联网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,系统梳理近三年来杭州法院涉网络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,以及当前网络消费领域的“五大治理难题”,发布7个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,并为消费者送上了一份实用的网络消费“避坑指南”。

发布会现场记者黄玉环摄
案件量攀升
老年人与未成年人消费风险日益突出
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,作为电商之都,杭州是全国网络消费纠纷最为集中的区域。近年来,杭州两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网络消费案件,大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,规范经营者、平台等市场主体经营行为,为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。
发布会上,杭州中院围绕近三年网络消费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通报。
根据通报,杭州法院审理的网络消费一审案件主要集中在杭州互联网法院,案件类型以信息网络买卖、网络服务合同为主。数据显示,近三年来,此类案件呈现“受理量增长、涉案标的增大、主体多元化、诉求升级”的显著特点,2023年至2025年,一审分别为4134、9183、20713件;二审分别为163、495、875件。2025年标的超过10万元的有339件,100万~1000万元的有42件,1000万元以上的有8件。
当前网络消费领域存在五大治理难题,成为司法实践中的关注焦点。其中,直播带货、社交电商、同城即时零售、盲盒消费等新兴消费场景引发的纠纷增长明显,案涉多方主体,责任界定易引发争议。与此同时,部分经营者诚信意识不足,夸大宣传、虚假促销等行为依然存在,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,老年人与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消费风险日益突出,2025年涉老年人与未成年人的网络消费纠纷案件同比增长超过80%,针对“一老一小”的消费陷阱需引起全社会高度警惕。
此外,通报还指出,网络消费传播速度快、影响范围广,因同一商品缺陷、服务违约、店铺倒闭等易引发大规模同类诉讼。而跨境电商、海外代购、保税仓交易等领域的争议也呈现快速增长态势,维权难度相对较大。

图片由AI生成
以案促治

风险提示十条为网络消费“避坑”
当前,在大力提振互联网消费、平台经济转向“三方共赢”发展的新阶段,面对网络消费业态治理的全新挑战,此次发布会明确杭州法院将通过“以裁判树规则、以协同促治理、以数字赋效能”三维发力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,为网络消费纠纷定标尺、明边界,努力将杭州打造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示范地、跨境贸易纠纷解决优选地。
在此次发布会上,杭州法院结合司法审判实践,系统梳理了网络消费的高频风险点,发布《网络购物消费风险提示十条》(以下简称“提示”)。
这份提示涵盖了网络交易全过程、多场景,包括提醒消费者务必保留直播片段或客服聊天记录等完整交易证据、坚决抵制脱离平台私下付款的交易方式、警惕任何要求提前支付押金或索要验证码的陌生卖家、切勿将自身网络账户向他人出售或外借等。
针对商家常见的营销话术,提示特别提醒消费者不轻信“全网最低价”“特效”“百分百”等绝对化宣传用语,多渠道比价后再做决策。对于盲盒消费和跨境购物,提示强调要了解隐藏款抽取概率及退换货政策,避免冲动消费。
而在保护“一老一小”方面,提示建议家人们主动提醒老年人防范保健品夸大宣传,妥善保管支付密码,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充值、适度打赏,发现未经同意大额消费应及时与平台沟通维权。
以案释法
7起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细剖析
此次发布会还公布了7起网络消费纠纷典型案例,通过“以案释法”回应社会关切。这些案例涉及直播宣传“假一赔多”是否具有合同效力、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是否适用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、未成年人冒用家人账号巨额打赏等热点问题。
直播间里主播信誓旦旦的“假一赔四”算不算数?在一起涉直播带货消费纠纷案中,主播手持小票承诺“假一赔四”。消费者收货后经鉴定发现不符合正品工艺,起诉要求兑现承诺。杭州中院审理认为,直播中的承诺虽赔偿倍数超过法定标准,杠杆炒股,配资入门,股票资讯但系经营者真实意思表示,具有法律约束力,最终判决经营者按承诺履行赔偿义务。这一判决明确直播带货不是法外之地,虚假承诺必须担责的裁判导向。
二手平台个人卖家标注“不退不换”就能免责吗?消费者在某二手平台向个人卖家购买二手鞋,收货后申请“七天无理由退货”,却被卖家以“非真假不退不换”为由拒绝。法院查明,此卖家近四年销售二手鞋超千双,还表示“大量高价回收球鞋”,其销售行为已超出个人闲置处置范畴,应认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,最终判决退货退款,明确长期大量出售商品的二手平台个人卖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“不退不换”的标注未经消费者确认不具有约束力。
此外,在一起涉直播打赏消费案中,某未成年人拿外祖母手机,趁其睡眼惺忪之际进行人脸识别并完成巨额打赏。法院结合充值操作轨迹、操作时间条件、人脸识别疑点及被冒用者行为合理性等全案证据,认定该未成年人为案涉账号实际使用及充值消费主体,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大额打赏行为未经追认应属无效。法院同时明确平台与监护人应按过错担责——该案监护人未尽监管义务负主要过错,平台未充分履行未成年人身份识别义务存在次要过错,酌情判决平台返还部分金额。
“杭州法院将继续立足数字经济发展实际,打好网络消费司法‘组合拳’,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,守护人民群众的数字消费安全。”杭州中院民一庭庭长徐鸣卉表示。
附: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、杭州互联网法院网络购物消费风险提示十条
1.全程保留完整交易证据,及时录制直播宣传片段、保存商品链接、支付凭证、客服聊天记录及物流记录。贵重物品尽量开箱验货并全程录像,确认物品与描述一致后再签收。
2.坚决拒绝脱离平台交易,所有沟通、付款均在平台内完成,不私下转账,防止钱货两空。
3.强化个人信息保护,警惕任何要求提前支付押金、确认收货或索要验证码、密码的陌生卖家,防止被骗。勿将自身网络账户向他人出售、外借,以免产生经济损失。
4.七天无理由退货不是七天无条件退货,注意规则适用范围,确保退货商品完好。留意退货时效,“七天”自签收次日起计算。
5.警惕低价营销话术,不轻信“全网最低价”“限时秒杀”等口头承诺,多渠道比价,防范价格欺诈。不轻信“特效”“百分百”“最”等绝对化宣传用语,购买前多渠道核实商品信息,参考多方评价,防范虚假宣传。
6.理性对待盲盒消费,购买前认清商品本质,明确隐藏款抽取概率,避免沉迷性消费。注意保留宣传中关于概率、商品分布等关键信息证据,掌握“盲盒”商品退货规则。
7.关爱老年人网购安全,主动提醒老年人不随意点击陌生链接,谨慎参与线上投资理财、保健品购物,警惕“养生保健”类商品夸大宣传,大额交易支付环节尽量由家人协助,避免大额钱财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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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.加强未成年人网络消费监护,家长应妥善保管支付密码,引导未成年人理性充值、适度打赏、合理购物,树立正确消费观。发现未成年人未经同意大额消费,及时与平台沟通并固定证据依法维权。
9.坚决拒绝“网络刷单”等违法行为,切勿轻信“兼职返利”“轻松赚钱”等话术,避免上当受骗或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10.注意跨境交易特殊风险均线发散,购买前了解关税、退换货、保修等售后政策,选择信誉良好的平台和商家,支付时优先选择提供安全保障的支付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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